7月起我市调整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
搜狐焦点芜湖 2017-06-27 0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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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统计部门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289元(5107元/月)
记者从市人社医保科获悉,近日,省统计部门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289元(5107元/月)。根据《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因此,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6元。(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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