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较高奖励50万元

搜狐焦点芜湖 2017-09-27 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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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出台,自今年10月1日起,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较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举报人可通过“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信函、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省安全监管局

  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出台,自今年10月1日起,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较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举报人可通过“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信函、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省安全监管局根据举报内容的严重程度,对经判断属有效举报的,纳入核查范围。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标准予以奖励,例如,避免30人以上遇难、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奖励。举报瞒报或者谎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每查实瞒报或者谎报遇难1人给予5万元奖励,较高奖励50万元。

  本奖励办法所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经核查认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较大危害,如不及时排除或整改,可能造成1人以上遇难、或者3人以上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隐患。举报奖励如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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