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较低工资标准本月起上调

新安房产网芜湖站 2018-11-17 10: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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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点击原文,关注芜湖楼市资讯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月起,我省月较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记者从市人社局较新获悉,我市市区月较低工资标准为第二档次,月较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0元调整为138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月较低工资标准为第三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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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月起,我省月较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记者从市人社局较新获悉,我市市区月较低工资标准为第二档次,月较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0元调整为138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月较低工资标准为第三档,月较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50元调整为1280元;无为县月较低标准为第四档,月较低标准由原来的1150元调整为1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市区由14元调整为16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由13元调整为15元,无为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此次月较低工资标准上调30元且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含金量”增加,劳动者得到了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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