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拍卖鸠江区恒大北侧地块限价7.54亿

搜狐焦点芜湖 2017-10-31 10: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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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宣布以拍卖方式出让鸠江区恒大北侧地块 (1717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717号地块分为恒大北侧A地块及恒大北侧B地块。其中A地块北至芜宣调整,南至规划二路,西至鸠江北路,东至自然水面,面积54767平方米;B地块北至规划二路,南至涌金路,西至规划一路,

  1717号地块分为恒大北侧A地块及恒大北侧B地块。其中A地块北至芜宣调整,南至规划二路,西至鸠江北路,东至自然水面,面积54767平方米;B地块北至规划二路,南至涌金路,西至规划一路,东至自然水面面积39200平方米。

  该地块的容积率≤1.6,建筑密度≤20%,起始价为5.7亿元。

本次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和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地块设定较高限制价格即7.54亿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较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且达底价者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较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向政府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

  凡接受较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竞买人按本次土地出让面积(93967平方米)竞向政府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每次较低竞价为10元/平方米,竞价阶梯为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按照接受较高报价和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较高者确定竞得人。

  公告中还称,该宗地块竞得人需提供约4.7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户型比例为80平方米以下户型70套;85平方米-105平方米户型180套 105平方米以上户型200套。由政府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对上述商品房进行回购用于棚改项目安置,整单元回购均价为5000元/平方米。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17]第17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鸠江区恒大北侧地块(1717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和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设定较高限制价格(754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较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且达底价者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较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向政府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凡接受较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竞买人按本次土地出让面积(93967平方米)竞向政府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每次较低竞价为10元/平方米,竞价阶梯为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按照接受较高报价和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较高者确定竞得人。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须同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金同时缴纳到出让人指定账户,缴纳的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不计入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价成本,税费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对未按期缴纳义务教育等设施代建资金的视同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条款处置,一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中。

  四、本地块竞得人需提供约47000平方米的商品房,户型比例为80平方米以下户型70套;85平方米-105平方米户型180套;105平方米以上户型200套。由政府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对上述商品房进行回购用于棚改项目安置,整单元回购均价为5000元/平方米,具体相关事项详见《回购合同》。

  五、A地块南侧规划支二路由竞得者建设,规划支二路长度约800米,宽度为24米,建设完工通过地块所在区政府验收后无偿移交地块所在区政府,具体建设标准及相关事项详见《委托代建合同》。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6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6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6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17年11月7日15:30。

  九、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两个地块总开发周期为30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总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排名前列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14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首期土地出让金。

  十、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其他详见《芜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00112

  联系人:夏女士、王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180102100009352002(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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