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搜狐焦点芜湖 2017-08-18 1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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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发布《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近日,我省发布《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诚信档案包括多项内容

    《方案》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根据《方案》,公务员诚信档案包括多项内容,如记录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各类表彰、年度考核、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

    2017年底前,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实施公务员职业信用全员培训计划,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组织开展先进人物宣讲和典型事迹报告等专题活动,全方位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政务失信记录将公开

    据悉,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托“信用安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信用记录将作考核和奖惩依据

    那么,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将如何惩戒呢?《方案》提出,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方案》要求,建立公务员信用奖惩制度,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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