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增换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80%

搜狐焦点芜湖 2017-08-25 09:40:37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记者获悉,近日,我省发布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提出,2017年,合肥市、芜湖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2018年6月30日前,全省各地市将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工作。

    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今后,我省将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将其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2017年,合肥市、芜湖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2017年,合肥市、芜湖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从2018年起,合肥市、芜湖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0年满足20万辆新能源车充电需求

    此外,我省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政策》要求,各市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管理细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省内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既有服务区尚未配套充电设施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充电设施扩建。

    个人在自用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在安全专业施工的前提下,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不需要为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明年上半年前启动新能源汽车号牌核发

    2017年12月31日前,合肥市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试点工作,其他市2018年6月30日前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工作。制定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充换电收费、停车位投放及停车费用减免等政策,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方便新能源汽车的通行和使用。(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